小官成“碩鼠”,貪婪本錢何在?
近來,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對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查處和曝光力度,一大批“蠅貪”應聲落網,令群眾拍手稱快。(中國紀檢監察報2015年)
縱覽落馬貪官案件之中,絕大多數是有品級,有檔次的官員,他們貪的理由很簡單,手握大權并掌握著諸多要害關口,所求的人非常之多,所批的項目給張三也行,給李四更行,因此,利益者為了所得更大的利益,便要不惜一切代價去“燒香”而求他,這就給了握大權者驕傲的本錢,所以他們有貪婪的場地,更有貪婪的機會,這樣就造成了大官落馬跌崖了,然而,作為小小的比芝麻還小的官,怎么也貪起來了,甚至還有上億的貪呢?
作為最為基層的村干部,所轄最多千八人,天天面對的是永久不變的人,大多是天天要見的,有啥理由可以貪婪?有啥條件值得貪婪?真叫人難以搞懂,透過這一顯現更說明:雁過拔毛是最為基層的村干部貪婪的本錢。他們以“拆遷、安置、補償”等條件所要“好處費”或“貪污”、“受賄”、“騙取”、“私分”、“套取”、“挪用”等手短獲取“利益”,這種亂象給民眾以憤恨,若不狠狠的整治,基層民眾有苦難言,常言道,百姓安國家安,百姓日子好過,國家的日子更好過;因此,嚴懲小官腐敗絕不能手軟。
集體利益不得侵犯,人民利益不得貪婪,不管大官還是小官,都是人民的勤務員,所做的工作都是人民群眾給予的,怎能利用手中小小的權利貪婪“銅臭”呢?過別貪婪者已經遭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但愿在位的大官,還是小官萬萬不可在貪婪,否則,“鐵八條” 禁令絕不輕饒。(文等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