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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貪婪者之下場,豈能不遭到嚴懲?

      原創  2015-07-27 17:27:00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福建省原副省長徐鋼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人民網北京7月27日)

        “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此話道出了百姓對貪官丟官丑態的生動描寫,作為省部級干部的徐鋼來說,黨和人民把權利寄予了他,徐鋼就應該把心思用到為人民謀利益上來;然而,徐鋼沒有那么做,卻利用手中小小的權利,千方百計的去“為其妻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還“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這樣的干部,不開出他的黨籍,還等何時呢?

        黨的紀律是神圣的,黨的紀律是人民群眾認同的,黨的規定是人民大眾擁戴的,任何人不得憑借手中的權利玷污黨的紀律,更不得去超越黨的規定,“鐵八條”已經早已告誡了全體黨員干部和人民大眾,凡是利用權利去超越規定的,都必須遭到黨紀的嚴懲,哪怕上至“常委” ,還是“鄉吏”,任何人不得例外。

        “沒有規矩,就不得成方圓”,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當下,要讓“正氣”得到弘揚,要讓“清廉”得到飆升,要讓干部能理性的去執行黨的紀律,只有大張旗鼓的嚴懲腐敗,嚴懲違紀違規的官員、乃至貪婪“銅臭”的不法分子,才能讓黨紀得到純正;只有這樣,黨的事業,人民黨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反腐敗的趨勢只有愈來愈激烈,執行黨的紀律只有愈來愈嚴謹,作為領導干部,只有像“谷公”那樣,情系民眾,心系百姓,模范的執行黨的紀律,忠貞的去為百姓謀利益,不僅能得到重用,還會贏得百姓良好的口碑,似做“谷公”,還是做“徐鋼”?難道還有誰不會抉擇嗎?(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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